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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T天山(300313)投資者索賠案迎來新進展。近日,投資者訴ST天山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,收到烏魯木齊中院一審勝訴判決。
該投資者因ST天山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投資損失,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。烏魯木齊中院認為,ST天山在資產重組階段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的行為亦構成虛假陳述,并具有重大性,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投資者損失。
根據法院判決,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提醒投資者,凡在2017年8月14日至2019年1月24日期間買入ST天山,并在2019年1月24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,有向公司提起索賠的權利。符合條件的投資者,可通過微信公眾號“大眾證券報”(特征碼:18)報名索賠。
此外,ST天山還面臨著業績壓力。業績預告顯示,ST天山預計2022年度實現營收7000萬元至8000萬元,去年同期為10797.62萬元;實現歸母凈利潤虧損3300萬元至4200萬元,虧損幅度有所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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