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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椰島8月7日公告,公司于8月7日收到海南證監局對公司、公司時任董事長王曉晴、時任總經理馮彪、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下達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。海南證監局決定對海南椰島、王曉晴、馮彪、符惠玲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,并將相關違規行為記入資本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。
經查,2023年4月29日,公司發布《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》,對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、2022年半年度、2022年第三季度定期報告中相關財務信息進行會計差錯更正。其中,調減2022年第一季度報告營業收52,774,115.51元,調減2022年半年度報告營業收入103,966,047.32元,調減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營業收入231,089,873.25元。
公司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、半年度、第三季度定期報告中相關財務信息不準確的情形違反了相關規定,時任董事長王曉晴,時任總經理馮彪,時任財務總監符惠玲違反了《辦法》第四條的規定,對上述行為承擔主要責任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